北京住房租赁新政正式发布啦!10月31日实施
北京通州发布(bjtz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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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赋予租户更多公共服务权利的文件,将从10月31日正式实施!
通州小布(北京通州发布:bjtzfb)了解到:
昨天(9月29日),市住建委联合多部门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
这项新政对租房的多个方面有所突破:
在入学上,京籍无房户子女符合条件可以跨区入学;
在户口上,京籍住公租房和直管公房也能办理户口登记;
在租金租期上,合同期内房东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住建部门也将发布参考价……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这项新政在于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建立健全出租住房合法、主体权责明晰、市场行为规范、租赁关系稳定、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制度。
同时,也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培育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引导居民形成先租后买的梯次消费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松绑京籍无房租户子女入学
按照《通知》:
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
《通知》规定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按照相关规定可以在租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在“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赋权”方面迈进了一步。
户口登记迁移将出实施细则
除了子女入学,百姓关注较多还有户口问题。
根据这份文件,承租公租房和直管公房的京籍,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
相关负责人说:
这项租房新政解决了本市户籍公租房和直管公房承租人户口登记和迁移问题。“承租人户口登记、迁移及迁出等具体实施细则将由本市户籍管理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正在筹备租赁监管平台
未来,本市也将打造住房租赁监管平台,通过接口方式,对各类市场主体运行的网络交易平台进行管理。房东可在网络交易平台上发布信息,实现网签、备案申请、交易资金监管等功能。
目前,按照《通知》要求,市住建委已经同步抓紧开展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建设、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制定等实施准备工作。
住建部门将发租金“参考价”
在租金上,租赁当事人应当根据出租住房所在区域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约定租金,合同期内房东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终止日起3个工作日内,房东应将押金退还租户。
而住建部门也将建立住房租金发布制度,及时发布住房租赁市场实际成交租金水平等信息。
也就是说,住建部门发布租金“参考价”,房东和租户可以根据这个价格水平,约定具体的租金情况。
周边上班族优先租赁
未来,本市将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的供应,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各区实际加强租赁住房用地保障,通过在产业园区、集体建设用地上按规划建设租赁住房等方式加大租赁住房供应。
根据《通知》,新建租赁住房应当配置教育设施,居住人口达到一定规模、15分钟步行范围内无医疗卫生机构的,应当依据标准和规划予以设置。
新建租赁住房将优先面向产业园区、周边就业人员出租,促进职住平衡。
内容综合自北京日报、安居北京
微信编辑 王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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