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放心大胆这么做,“好人法”撑腰来了!正确姿势先学起来~
老人摔倒要不要扶?
这个本来不需要思考的问题
不知从何时起成了一个两难选择
现实中的不少案例
让扶起摔倒的老人,
成为一个极具风险的“活”
2006年11月20日,南京老太太徐寿兰在公交车站摔倒,彭宇自称上前搀扶、联系其家人并送其至医院诊治,属见义勇为,并非肇事者。随后,老太太咬定彭宇将其撞倒并向其索赔。
2013年6月15日,四川达州城区正南花园附近,65岁的蒋婆婆摔倒在地,造成大腿根部粉碎性骨折,共花去医疗费、护理费等2万余元。蒋婆婆摔倒后,手里死死抓住一位9岁小朋友的手。小朋友家人表示,3个孩子当时是去搀扶老人,却被诬陷。蒋婆婆则称是小孩将自己撞倒。双方各执一词,未了了之。
2013年11月13日下午,汕头两名高三学生看到一名骑电动车的老人摔倒后,立即上前将其扶起并护送回家。这本是一次普通的善举,却没想到事件一度陷入“罗生门”:摔倒老人称是两名学生导致其摔倒受伤的,要求两人担责并赔偿。倍感委屈的两名学生将事件的前因后果发上网络并报警。经过近半个月的调查,14日,受助老人承认自己一时糊涂,并登门致歉。
2015年7月23日四川彭州,一则“老人自摔诬陷搀扶学生‘天网’监控证清白”的微博,在网络上爆红。成都彭州西北市街和翠湖东路交叉路口。一名学生好心骑车路过路口,搀扶摔倒老人,却反被老人诬陷撞到自己。彭州警方调出事发地天网监控最终查明:老人是自己摔倒的,学生并未与其碰撞。据了解,警方随后对老人进行了教育。
根据新浪四川发起的一项调查显示,面对摔倒的老人,仅有14%的网友选择了“还是会出手相助”,表示“不会,坚决不做这类傻事”占了86%。
从下个月开始
扶起摔倒老人
将不再是“傻事”
助人为乐有法律帮你撑腰
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被俗称为“好人法”的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将从法律层面鼓励更多人“路见危难,伸出援手”,同时对“英雄流血又流泪”说“No”。
民法总则第184条为好人“撑腰”
民法总则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184条回应了近几年老人倒地不敢扶等社会热点问题。几乎每个人都有可能遇到突发状况,一旦倒地不起,大家面临三种选择,一是等待公力救援,这种救援很难做到非常及时;二是亲友来救助,但很多时候也无法第一时间联系到亲友;常态是发生意外后身边的人能够进行帮助。第184条填补了此前的法律空白,规范了这类行为,从法律层面鼓励更多人勇敢伸出援手。”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成说。
王成表示,除了第184条,民法总则第121条规范了没有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的情况下,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进行管理的行为,帮助他人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支付为此产生的费用。
王成举例说,比如受益人心脏病摔倒被好人送到医院,他应该支付打车费。第183条避免“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情况,如果好人因为救人行为受到损害,侵权人要承担损失,受益人可以自愿给予适当的补偿。如果没有侵权人,或者侵权人逃逸、没有能力承担损失时,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
见义勇为也需要“正确姿势”
但是,如果施救人有重大过失、特别粗心甚至故意造成受益人损害,是不是也不承担责任?王成认为,第184条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所有一切可能的责任,实际应用中还是应该排除特殊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程新文认为,“第184条的紧急救助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救助人的紧急救助行为是基于自愿,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行为,而不是专业救助行为。”
“二是救助发生在紧急情势之下,即受助人的人身健康等处于紧急情况需要获得立即救助。三是受助人所受损害与紧急救助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如果损害的发生是因紧急救助之前或之后的救助人行为造成的,则不能适用本条法律规定予以免责。”
帮忙不添乱 这些急救技能应该知道
如何像专业人员一样迅速判断出倒地不起的人需要什么帮助?
老年人跌倒了,可能是与中风、心脏病发作同等级别的大事。不明情况就强行扶起的话,确实会更加危险。
所以,如果看见老人跌倒,不要贸然扶起,一定要先观察,再行动:
老人意识不清,立即拨打 120。 老人心跳摸不到,呼吸停止,立即进行胸外按压,叫旁人帮忙打120。
在这里再给大家科普一下胸外按压的几个要点:
1.按压点:
2.用力方式:
病人放在硬质平面上,如硬板床,地面,席梦思床是不行的。然后双臂伸直,以髋部为轴点用力。不要用肘关节力量,因为你会很快就累得压不动了。
3.压下深度:5cm 为宜,太浅则无法有效挤压心脏,太深可能造成肋骨骨折,刺破心肺造成病人更快狗带。
4.压下频率:每分钟至少 100 次,但也别太快。
老人呕吐、流鼻血,应将头偏向一侧,并清理口鼻中的分泌物。老人有剧烈头痛,或者偏瘫、面瘫、失语等表现,可能是脑出血,不要扶起,等待专业人员处理。 老人的躯体、四肢有剧痛或变形,很可能是骨折引起,如有这种情况不要扶起,也不要轻易搬运,应等待专业人士处理。 如果老人能自行站起,可以协助其起身,缓慢移动到附近安全地点休息观察,确认没有不适后,再离开。如有不适,应到医院检查,明确原因。知多D
从国外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情况看,也都有类似的“好人法”,旨在鼓励见义勇为。立法的目的在于鼓励见义勇为,保护热心救助人,免除其后顾之忧,倡导和培育乐于助人的良好道德风尚,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无偿救助免责
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制定的法律中都有相关的条款予以保障。它们都是在紧急状态下,为救助者因其无偿的救助行为给被救助者造成某种损害时免除责任的法律。制定法律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豁免见义勇为者在一些特定情况下的责任,鼓励见义勇为。
加拿大一些省的法律规定,施救行为对一般疏忽造成的伤害不担责。《魁北克人权宪章》规定:“任何人必须救助处于危险中的人,通过亲自救助或联系急救机构,为危险中的人提供必要的急救,认为救助过程会给自身或第三方身体造成伤害或有其他法律认可的理由除外。”
见死不救必惩
法国刑法规定,当他人遇到危险而没有提供必要的救助,可被处以6年监禁和相当于7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德国刑法典第323条c项规定:“意外事故、公共危险或困境发生时需要救助,根据行为人当时的情况急救有可能,尤其对自己无重大危险且又不违背其他重要义务而不进行急救的,处1年以下自由刑或罚金。”
意大利刑法规定,对见死不救者处以最高1年的有期徒刑或相当于2.26万元人民币的罚款。《意大利公路法》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必须马上停车对公路上的受伤者实施必要的救助或通知警察,如果没有履行救助义务使受伤者伤势加重或死亡,则吊销驾照1~3年,并给予刑罚制裁。
“反咬一口”将被罚新加坡的法律完全站在保护施救者权益的立场上。惩罚机制规定,被援助者如若事后反咬一口,则须亲自上门向救助者赔礼道歉,并施以其本人医药费1至3倍的处罚。影响恶劣、行为严重者,则以污蔑罪论处。
---------------------↓推广↓----------------------
- 英语四六级考试考前锦囊
- 明天“国考”笔试,这些傻事千万不要做!
- 明天可以做十次
- 明天见!网贷之家高峰论坛干货满满、福利多多!
- 清镇“百姓汽车置换节”明天最后一天,13万大奖会花落谁家?
- 秦金枫:12.15黄金50不破大胆多,原油又来“V”形反转
- 双胞胎兄弟娶了双胞胎姐妹,婆婆竟还有这么大胆的想法!
- 与你“童”行公益徒步就在明天
- 盆栽也能当美食?又是一个大胆的创新
- 太大胆!陈意涵争抱修杰楷?称“我也要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