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丨2017年海淀区学生艺术节个人项目展演活动通知

推荐丨2017年海淀区学生艺术节个人项目展演活动通知
2017年海淀区学生艺术节个人项目展演活动通知

各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依据《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北京市第二十届学生艺术节暨2017年海淀区学生艺术节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全面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和综合素质,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办公室决定在2017年举办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个人项目展演,请各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根据方案要求精心组织校内展演、报名及区级展演事宜。方案如下:

一、主题与指导思想

(一)活动主题:阳光下成长快乐中绽放

(二)指导思想:

1.立足普及、重在参与。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展现海淀中小学生热爱祖国、努力学习、立志成才、敢于创新的精神风貌。

2.重在育人、展示成果。坚持先进文化导向,通过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艺术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展示海淀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

3.倡导出新、鼓励创作。注重开发海淀青少年学生和教师的艺术创造力,鼓励海淀师生创作具有特色的节目和艺术作品。

二、参加对象

海淀区各中小学在校学生。(特殊说明:小学仅限3-6年级在校学生参加,其中3-4年级西乐管乐(铜管、木管)、民乐吹管乐不参加展演。)

三、活动要求

1、各校艺术教育主管领导和相关教师请认真做好艺术节各项展演的动员和组织工作,要充分利用家长信、学校公示栏、校广播电台、班会等宣传渠道将活动内容和要求通知到全体符合参演资格的学生。

2、各学校要面向全体学生进行初级评选,评选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并向全体学生进行公示入选区级展演名单。

3、艺术节所有展演项目均为公益性活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学生费用。

四、展演活动项目

本届展演设:独奏、独唱、独舞、朗诵、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绘画、工艺制作、摄影、戏曲、曲艺12个个人项目。

五、奖项设立

学生按年级分组评奖,每项每组总人数的10%、20%、30%颁发一、二、三等奖。

六、报名方法

1、微信自行报名:请各学校将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码“zxxsysj”公布给报名学生或家长进行关注,按照操作流程自行报名。学校活动负责人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登陆“海淀区中小学科技艺术竞赛管理平台”,对本校合格学生统一审核并提交到艺术节办公室。

2、网络统一报名:无微信学生由学校活动负责人进行统一报名。登录www.hdac.cn网站,点击“竞赛报名”,输入学校用户名和密码进入“海淀区中小学科技艺术竞赛管理平台”进行报名。

3、每名学生限报一个项目,不接收外区学籍学生报名。

4、报名上届展演而无故不参加的学生,系统将自动屏蔽不能报名参加本次展演活动。

七、报名时间

2017年9月30日至10月13日

八、打印展演、展示证

1、各学校于2017年10月23日-25日登陆海淀区科技艺术竞赛管理平台集中下载、打印展演、展示证。

2、展演选手也可自行登陆竞赛管理平台(www.hdac.cn)成绩查询页面下载打印展演证。

3、展演、展示证打印一式两份A4纸,学生展演、展示时携带。

九、展演时间

详见展演、展示证具体要求。

十、成绩查询

查询成绩时间关注当日展演公示的成绩查询日期及方式。

十一、组织机构

本次展演由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办公室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海淀区青少年活动管理中心群文部。各单项展演由海淀区各青少年活动中心承办。

十二、其它

本次艺术节后,区艺中小学生术节办公室将对各校展演率进行综合统计并公示。

北京小升初网提醒:

具体2017年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个人12个项目展演活动细则、报名方式及入口等,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

声明:本文内容综合整理自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办公室,由北京小升初网团队(微信公众号搜索:北京小升初网)排版编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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