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 城案例1个,德 州5人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判终生禁驾并获刑

陵 城案例1个,德 州5人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判终生禁驾并获刑


陵 城案例1个,德 州5人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判终生禁驾并获刑

今天,德 州市公 安 局交 警 支 队公布了最新一批全市被判终生禁驾人员信息及两例终生禁驾的典型案例,全市又有5人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判终生禁驾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一:2017年1月8日13时30分许,田群狼驾驶冀T51899/冀TK972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沿德州市德城区国道105线由南向北行驶,行驶至德城区南外环黄庄立交桥南侧时,其车与对面斜传马路的胡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致胡某当场死亡,发生事故后,田群狼驾车逃离现场,后被公安机关民警抓获。

经调查,田群狼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17年6月1日,田群狼被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2017年7月25日,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田群狼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2016年12月23日23时30分许,潘利达驾驶鲁AD5R98号轿车,沿国道104线由东向西行驶,驶至德州市陵城区郑家寨镇大吴村路段,与前方魏某驾驶的因事故停放在公路北侧的大型拖拉机追尾相撞,鲁AD5R98号轿车乘车人郁某当场死亡,另外两乘车人受伤,后潘利达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调查,潘利达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2017年6月6日,潘利达被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2017年7月25日,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潘利达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附:终生禁驾人员信息表陵 城案例1个,德 州5人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判终生禁驾并获刑

按住下方二维码关注“陵城生活”,了解陵城生活——

陵 城案例1个,德 州5人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判终生禁驾并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