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抢信号灯 也是闯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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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南开宇)每天出行时,常常看到有行人或自行车在红灯快变绿灯时就闯行的情况。9月6日清晨,裕华交警大队开展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整治。





9月6日7时30分,在槐安路与青园街交叉口,裕华交警大队整治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动正在进行。早高峰时段,街头汽车、电动车、行人较多,大多数市民都能遵守交通法规,依规通行。此时,东西方向的信号灯仍是红灯,路口虽然进行倒计时变绿灯读秒阶段,有个别骑电动车的市民就急着冲了出去。面对交警的制止,一位带着孩子的电动车主不知交警为何拦停自己。





“你好!你在红灯还未变绿灯前就急着抢行了,路口抢行也是闯红灯的一种。”民警告诉这位市民说,在红灯未变前通行,此时南北方向的信号灯还是绿灯,南北方向的汽车仍在通过,抢行很可能造成巨大安全隐患,按规定应该对骑车闯灯者罚款十元。面对交警的耐心教育,带孩子的女士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险,“不好意思,孩子上学已经晚了,所以抢先了一下,今后不会了。”





除了抢灯,街头的拼装电动车也时有所见。在整治过程中,交警就扣押了多辆违法上路的大型电动车。“你这种车属于拼装车,是不允许上道路行驶的,属于第三类拼装车,要被依法查扣收缴。”面对交警的说明,一位同样送孩子的男士固执地要先骑走,“我先送孩子行吗?扣了车我怎么送孩子呀?”这位男子越说越激动。在交警劝说下,男子情绪渐渐平复,最终接受了交警的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对于电动车的界定是有一定标准的,目前在路面行驶的个别大型和中型电动车,其实并不是国家允许上路行驶的电动车,应该纳入拼装车范畴,不能上路。”交警王涛说,依据国家标准规定,设计时速不超过25公里,自重不超过55公斤,须有辅助系统,脚蹬电机不超过400瓦,电池不超过38伏的,这都属于正常的电动车,如果超过的就属于拼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