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挖鼻屎罚200元记3分”?这名男子摊上事儿了!?( 六 )

▲多地出现的类似截图

虽然这条短信车牌号、违法地点、扣分罚款等项目一应俱全,很容易让人信以为真。但仔细检查便会发现,

短信的行为方式、来信号码并不规范,发送人甚至是一个私人号码

。对此,扬州交警已进行了辟谣,称交警部门不会用私人号码发送违章信息。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