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社保费划归税务征收以“稳”为主,不强调强化征管( 二 )

多位地方税务人士告诉第一财经采访人员,目前社保费征管上各地情况有所不同,但税务部门征管社保费用执法刚性更强。由于税务部门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掌握企业用工人数、工资待遇等信息,如果借用金税三期将这一信息与企业社会保险费信息打通比对,征管力度将大大提高,企业虚假申报社会保险费将容易被发现。但目前这两大信息并未打通,也暂时未收到通知,但未来不排除这样的可能。

现行的中国社保费征管方式比较复杂。北京、上海等地仍由社保经办机构征收,河北等地按缴费项目或缴费人群不同分别由税务、社保经办机构征收,安徽、湖北等11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采用“社保核定、税务代征”的方式,而广东、浙江等省市则由税务部门全责征收。

一般来说,税务部门的征管能力明显高于社保经办机构,因此越来越多的省份选择了税务部门参与社保费征缴,以增强当地社保基金的可持续性。为了明晰机构权责关系,规范税费管理,随着国税局和地税局合并逐步完成,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部署,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