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划归税务征收以“稳”为主,不强调强化征管( 三 )

一般来说,税务部门的征管能力明显高于社保经办机构,因此越来越多的省份选择了税务部门参与社保费征缴,以增强当地社保基金的可持续性。为了明晰机构权责关系,规范税费管理,随着国税局和地税局合并逐步完成,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部署,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一位广东地方税务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这是国家首次明确了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由税务部门承担。像广东等地社会保险费基本上由税务部门来全责征收,这些地方计算社保费基本上是按照企业给个人发放的实际工资来征费。税务部门因为掌握企业的用工人数、工资,且掌握企业所在行业发展水平、进货等数据,因此征管社会保险费能力强。因此社保费征管明年划归税务部门,对于这些地方基本没有影响。

不过,对于那些由社保经办机构征收或税务代征的省市来说,社会保险费划归税务部门影响较大,且多数人士认为社保费征管将会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