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偷车手段让人啼笑皆非 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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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如此偷车 让人啼笑皆非





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卢荻)这是在南宁发生的令人啼笑皆非的一幕:三名男子为了偷走一辆电动车,一人坐在电动车上控制方向,一人骑电动车在前面用绳子拉,一人负责在后面用脚推。案发后,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9月3日,犯罪嫌疑人黄某、陈某和李某3人因涉嫌盗窃罪,被南宁市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南宁市赖先生是一名钓鱼爱好者,5月18日凌晨1时许,他从朋友处借来一辆电动车骑到南宁邕江桥底停放,锁上了车头锁,但没有锁上大锁。随后,赖先生便去邕江边钓鱼。当天凌晨5时许,赖先生返回停车地点,发现电动车已不见踪影,马上报警。





南宁警方当即展开调查,很快锁定了嫌疑人。当天,警方在江南区平西路平西小学附近将涉嫌盗窃电动车的陈某、黄某和李某抓获归案。陈某、黄某和李某均为90后,黄某是南宁人,陈某和李某是外地人。陈某有前科,2017年2月23日曾因犯盗窃罪被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据嫌疑人黄某交代,当天凌晨3时许,黄某、李某和陈某游泳后返回邕江桥底时,看到赖先生停放的电动车没有锁大锁,便合谋一起偷走这辆车。可是,电动车已锁上车头锁,无法启动,只能推着走。怎么办呢?三人一合计,决定分工协作:李某坐在电动车上负责控制方向;黄某骑着自己的电动车在后面用脚推;陈某则负责骑着自己电动车在前面用绳子牵引。就这样,三人终于将电动车偷走,停放在江南区平西路黄某的出租房内。





案发后,经鉴定,涉案电动车时值1595元。





南宁市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被告人黄某、陈某和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三人的刑事责任。其中,陈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