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法律出炉 历经4审3次向社会征求意见( 二 )

不少关注立法工作的专家注意到,电商法立法中有一个不同寻常之处:电子商务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整整经历了四次审议、三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才最终付诸表决。根据立法法,我国的法律在立法过程中一般是经过三审,那么为何电商法立法过程更为漫长?

“电子商务法和其他法律相比很复杂,涉及面广、规模大,而且作为新生事物其发展日新月异,很多事看不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是电子商务法起草组的副组长,他表示在这种情况下,立法机关起草过程的确比较慎重。

事实上,面对复杂艰巨的立法任务,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是电商法最终能够顺利出台的关键。2013年12月,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由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牵头,成立包括国务院12个部门参加的电子商务法起草组,从而拉开了电子商务立法工作的序幕。

尹中卿介绍,这次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特点更加突出。据介绍,从起草开始行业协会、专家学者以及地方的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等就参与其中,后来草案又三次公开征求意见,从而充分调动了方方面面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