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1万吨!2018年河北省洁净煤保供目标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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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网讯(记者 赵晓慧)记者从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的《关于印发2018年度取暖季洁净型煤保供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获悉,2018年,根据各市调查摸底情况,全省洁净煤保供目标确定为861万吨,其中洁净型煤推广指导目标为406万吨。





通知要求,对清洁取暖不能覆盖的区域或“双代”工程未完成、不具备通气、通电条件的地区,切实抓好洁净煤托底政策的落实。继续抓好型煤与型煤专用炉具捆绑销售政策,实现型煤燃烧、排放达到最佳效果;继续健全完善洁净型煤供应保障体系,确保洁净型煤保供能力;抓紧协调落实优质煤源,确保供的上、不断档。





通知明确,做好洁净型煤保供推广工作,各级政府负总责,与“双代”工作一起统筹安排,同力推进。在摸清相关底数的基础上,抓紧对清洁能源替代总体方案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完善,细化实化各级各部门责任目标,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县、乡、村,纳入年度考核,建立问责机制。





目前,经省发展改革委批准列入省洁净型煤保供体系项目221个,生产能力达到3000万吨以上,但有部分项目已经停建,也有部分项目建设进度迟缓,至今未形成生产能力,还有部分县区仍属空白。通知要求,各市要加强对在建项目的协调调度,确保在今年取暖季形成保供能力;对已竣工并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要尽快按规定程序组织验收;对停建时间较长的项目,要抓紧摸清情况,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建议报告;对空白县,要根据“双代工程”等清洁能源替代情况,做个别调整补充。





通知要求各市煤炭主管部门配合质监、工商、环保等部门,加大对各型煤企业产品质量和诚信度的督导检查力度,建立省、市两级型煤质量和诚信通报制度,对首次出现质量问题的企业,提出限期整改;对质量问题比较突出,居民反映比较大,诚信度比较低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直至取消保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