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附10大亮点)(25)
第四十一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第四十二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将该通知转送平台内经营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因通知错误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失的,加倍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
平台内经营者接到转送的通知后,可以向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声明后,应当将该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转送声明到达知识产权权利人后十五日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起诉通知的,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
- 定了!“中国航展”11月携多款新装备重磅来袭
- 重磅!歼15舰载机已具备昼夜起降综合攻防能力
- 斯威士兰正着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国台办回应
- 《电子商务法》为何经过四审才出台?一文带你看懂
- 《电子商务法》明年实施 业界吁尽快制定司法解释
- 【重磅】2018第十六届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已进入资格审计阶段,
- 重磅 ▎未来五天,临汾的老师们都爱往这跑,咋回事?
- 只知道吃火锅看美女?成都车展这些重磅新车了解一下
- 重磅!合肥单双号限行来了!9月10日起,这些车辆上路将执行新规
- 突发重磅!马化腾联手瑞幸,宣战马云星巴克!腾讯阿里咖啡店&q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