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丨调节个税的步子不妨迈得更大些( 二 )

导读:

中国个人和家庭承担的隐形税费较高抑制了内需,对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构成阻碍。税改固然要谨慎,但是减税不妨步子迈得大一些。

来源丨21世纪经济报道(ID:jjbd21)

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该草案显示,将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个税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当前执行的是分类税制,修改后将由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转变,把以前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作为综合所得,按照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进行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