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集体经济更需完善乡村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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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毅专栏发展集体经济更需完善乡村治理





王晓毅(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





乡村治理需要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很多人的共识。道理很简单,如果集体经济是个空壳,村庄没有集体收入,那靠什么人提供农村的公共服务?作为一级组织,村庄承担了许多功能,这些都是要用钱的。往小了说,村庄也有迎来送往,需要接待费用、办公费用;往大了说,村庄也需要救助贫困、雇人干事,如果没有钱,那么村级组织就很难运转。





近年来,村干部的补贴多由财政资金来保障,上级也会拨付一些办公经费,但是对于想干事的村级组织来说,这些钱远远不能满足运行的需求,所以很多地方都提出要发展集体经济,一些地方政府用财政资金直接投入贫困村,支持村庄建立集体经济,增加集体收入。





村庄集体经济不仅能支持村庄的治理,良好的村庄治理也是集体经济存在的前提。集体经济和村庄善治构成了一个事务的两个方面:如果没有村庄集体经济,村庄治理就会面临许多困难;如果没有良好的村庄治理,集体经济也很难发展,甚至可能影响乡村的稳定。





集体经济曾经是乡村治理的一个难题。上世纪80年代,长江三角洲地区发展起很多集体企业,但是大部分都被改制,变成了企业家私人的企业。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就在于没有一个良好的治理结构保障企业经营者的责任、权力和利益一致,经营亏损了,企业家没有责任,经营盈利了,企业家也得不到应有的报偿。从集体经营到承包经营,管理方式的改变没有完全解决集体企业的治理问题,所以最后大都进行了转制,卖给了企业的经营者。





此外,集体经济的发展也充满了风险。上世纪90年代,一些地方曾大力发展集体经济,甚至提出“消灭空白村”的口号,但是发展的结果也不尽如人意。一种情况是,大量村办企业经营不善导致企业破产,并形成村级组织的债务。另一种情况是,依托村内的资源,开发一些如石料、石灰等企业,不仅生产效率不高,而且污染环境。





再次,如果缺少规则和监督,村庄的集体收入可能被村干部乱用,从而引发社会矛盾。由于村集体收入的支配权力往往在村干部手里,监管难度较大,一些干部用村集体收入大吃大喝,甚至贪污腐败,这种现象屡屡发生。即使是村集体收入没有被乱用,但是缺少透明的监督机制,也容易造成群众的猜疑,从而激化村庄内的矛盾。公开、透明和民主监督可以防止干部乱用集体收入,但是监督成本也会很高。





因此,如果不能完善村庄的治理,发展集体经济就无从谈起。现在一些地方意识到了集体经济存在的风险,采取一些特殊策略来规避风险,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放弃集体企业的经营,转而进行资源和资本的运作,比如村庄集体不再办企业,而是经营土地资源,将村庄的土地进行必要的集中,然后转租给外来的企业,村庄获得相对稳定、风险较小的部分土地收益。在部分地区,村庄将村庄自有或财政补贴的钱统一贷给大型企业,从中获得稳定收益支持村庄公共事务的运行。这种做法尽管可以规避集体经济的市场风险,但是难以规避集体经济中的道德风险。





发展集体经济与村庄治理是相辅相成的,发展集体经济切忌一哄而上,要避免当年“消灭空白村”的后果。





首先,要大幅度降低集体经济的风险。发展集体经济需要可靠的资金来源,财政补贴、集体的资源和农民的入股,都是发展集体经济的可靠资金来源,举债特别是高息举债则是不安全的,会放大集体经济的风险,所以在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要特别谨慎依靠信贷资金发展集体经济。为了减少风险,可尽量选择比较稳定的产业和经营方式,避免风险较高的产业。各地在这方面有一些成功的案例,如入股大型龙头企业,收益用于村内互助和管理村庄集体资源和资产等等。





其次,要有配套的治理体系。在发展集体经济过程中,既要有负责任的村干部,也要有懂市场的经理人,更要有公开透明的参与管理机制,通过发展集体经济,增强村庄内部的信任。集体经济管得好,就能成为乡村治理的抓手,如果管得不好,就可能成为乡村矛盾的焦点。因此在发展集体经济过程中,必须要大力完善村级治理。





乡村治理不会因为有了集体经济而变得更容易,不是说村庄有钱就好办事了。相反,有了集体经济,就更需要完善村庄治理机制,集体经济本身就构成了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