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内放音乐起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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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晨报讯(首席记者张静雅)郭某某不满刘某某在地铁里用手机扬声器放音乐,口角之后报以老拳,于是双方践行了“打输了的住医院,打赢了的住看守所”这句话。目前,郭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交总队刑事拘留。





8月22日9时,当从七里庄开往北京西站方向的地铁9号线列车快要到达六里桥站时,乘客郭某某(男,34岁,河北人)因对刘某某(男,28岁,湖北人)在列车上用手机扬声器听音乐不满,在下车的过程中又因刘某某站在车门中间部位,郭某某要求其让开车门,两人遂发生口角引发纠纷,矛盾逐步激化升级为肢体冲突。身高体壮的郭某某对相对瘦弱的刘某某进行殴打,致刘某某左侧眼镜片破裂,碎片扎入眼球,造成左眼球破裂。经法医初步鉴定,刘某某左眼不低于轻伤二级。经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郭公庄派出所审查,嫌疑人郭某某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也对自己的一时冲动,酿成“大祸”后悔不已。23日,郭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交总队刑事拘留。





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当前,北京市轨道交通日均千万客流已成为常态。据公交总队统计,今年以来在北京地铁因人多拥挤、乘客在乘车过程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案件高发,对于情节轻微符合治安调解要件,经双方当事人申请,大部分通过调解及时化解纠纷;对于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共治安拘留4人,刑事拘留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