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逃婚,彩礼钱不翼而飞,纽约又一华男被“下套”( 三 )

翁振信律师楼律师表示,这

类案例在华人社区时有耳闻

,情侣悔婚后因为戒指、礼物等昂贵的物品应该归谁而互相指责;「但物品的归属并不是看『谁犯了错』,而是『送礼的目的为何』。

律师说,他曾碰过女方拒绝归还戒指时,提出「男方先提出悔婚要求」或是「男方劈腿」等原因,但根据纽约民权法(New York Civil Rights Law)80-B,从订婚后至结婚前期间,送礼的目的只要具有「结婚意图」(in contemplation of marriage),例如戒指、聘金等,

事后若悔婚,送礼方可要求另一方归还,并不会归咎悔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