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检察院撤销庆阳女生遭猥亵“不起诉”决定 检方将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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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甘肃省检察院撤销庆阳女生遭猥亵“不起诉”决定,检方将公诉

  甘肃庆阳19岁女生李某奕坠亡一事有了最新进展。

  8月24日,澎湃新闻从庆阳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处证实,日前,甘肃省检察院撤销了庆阳市西峰区检察院、庆阳市检察院此前对涉事教师吴某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并由西峰区检察院对吴某厚提起公诉。目前,相关工作已经启动。

  李某奕的父亲李明(化名)向澎湃新闻确认,8月23日,家属收到甘肃省检察院送达的《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已得知上述消息。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今年6月20日下午,庆阳19岁女生李某奕坠亡。事件发酵后,李某奕在庆阳六中读书时曾遭班主任吴某厚猥亵一事被曝光。

  家属向澎湃新闻提供的李某奕手写《控诉状》显示,李某奕称:2016年7月,学校暑假补课,班主任吴某厚在办公室摸过她的脸。2016年9月5日晚,她胃痛在宿舍休息,当时宿舍停电,吴某厚前来探望时对其动手动脚,亲她的脸,咬她耳朵,想脱她的衣服,她感到无助和恐惧,以为一生都要被毁了。幸好后面另一位教师罗某某赶到,在门口叫了一声她名字,推门走进来,吴某厚才立马停止侵犯。

  6月25日晚,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庆阳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提供的通报材料显示,经调查,李某奕于2016年10月7日、12月6日先后两次因抑郁症服用过量阿普唑仑等镇定类药物自杀未遂,2017年5月24日20时许,李某奕上到庆阳六中教学楼5楼欲跳楼自杀,被公安民警、消防官兵及时解救。今年1月15日,她又服用曲唑酮片等大量抗抑郁药物第四次自杀未遂。

  对于李某奕在校期间被猥亵案件情况,上述通报表示,经警方调查,2016年9月5日15时许,李某奕在庆阳六中高三(二)班上学期间,突发胃病在宿舍休息时遭班主任吴某厚亲吻其额头、脸部、嘴部等部位。之后,该局以猥亵行为对吴某厚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通报显示,2018年3月1日,对于吴某厚的上述行为,庆阳市西峰区检察院审查后作出不起诉决定。2018年5月18日,庆阳市检察院维持西峰区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

  6月28日下午,庆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通报会,通报李某奕事件相关情况。在通报会,庆阳市人民检察院通报了李某奕遭班主任吴某厚猥亵案“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