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一女子在微信上发六个字,竟然被拘留!这些消息千万别发!( 三 )
在形容交警时,她用了不当的词语。
2018年8月13日,通州公安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进行了公安行政处罚告知。李某利用网络平台发表攻击交警言论,其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妨害了社会管理。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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