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三定”方案落地:主席一正四副,部门26+1,编制925人( 三 )

根据“三定”方案,银保监会的职能包括:依法依规对全国银行业和保险业实行统一监管管理,维护其合法、稳健运行,对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对银、保改革开放和监管有效性开展系统性研究,参与拟订金融业改革发展战略规划、重要法律法规草案以及审慎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起草银、保其他法律法规草案,提出制定和修改建议;依据审慎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制定银、保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规则;依法依规对银、保及其业务范围实行准入管理,审查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和制定从业人员行为管理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存款类金融机构和保险业机构紧急风险处置的意见和建议并实施;对银、保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状况、偿付能力、经营行为和信息披露等实施监管;对银、保实行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监管,开展风险与合规评估,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数据报表并发布;建立银行业和保险业风险监控、评价和预警体系,跟踪分析、监测、预测银、保运行状况;依法依规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负责非法集资的认定、查处和取缔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