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冒名替弟弟出庭 被罚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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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冒名替弟弟出庭 被罚5000元





法官审查材料时发现线索 调出哥哥身份证才承认顶替





因为兄弟两人年龄相仿,相貌相似,在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哥哥杨森(化名)冒名顶替弟弟杨林(化名)参加诉讼,结果被昌平法院的案件承办法官识破。昨天昌平法院依法对哥哥杨森处以5000元罚款。





在起诉时,弟弟杨林诉称,2016年自己的汽车发生事故。因为就赔偿事宜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杨林将对方起诉到昌平法院,索赔9.6万余元。





虽然车是弟弟杨林的,原告也是杨林,但庭审时候出庭的却是哥哥杨森。据昌平法院法官介绍,从庭前通知到开庭,杨森一直拿着弟弟杨林的身份证。一次承办法官审查材料时,发现其他案件中有个当事人叫杨森,与本案的“杨林”户籍登记地一致。





承办法官随即给冒充“杨林”的杨森打电话,问他的真实姓名是什么,杨森坚持称自己就叫杨林。随后,法官将杨森叫到了法院,“他当时拿着 ‘杨林’的身份证来的,我们从系统里调出杨森的身份证,进行对比,他才承认自己叫杨森。”





昌平法院最终对杨森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