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犯法?公安出重拳,炒房团已无路可走!( 五 )
(三)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
通过分割销售并承诺售后包租、以房地产项目名义向社会公众融资并承诺高额利息、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众筹买房等行为。
(四)伪造公文、证件、证明文件。
通过伪造、变造公文、证件、证明文件,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提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的行为。
(五)挪用、侵占房地产交易资金。
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人员非法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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