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锤!黄晓明帐户涉18亿“割韭菜”大案 但却没被罚?( 五 )

证监会披露,高勇分三个时间段操纵精华制药。第一阶段在2015年1月12日至2月17日期间,大量买入并锁仓;第二阶段在5月25日至6月4日,精华制药批股重组进展并复牌,高勇又以55.24元的均价连续9日买入,继续锁仓;到6月5日至7月22日,高勇开始集中清仓跑路,并在6月19日期间,集中资金优势,以连续交易方式继续维持精华制药股价。

证监稽查调查出,到2015年7月22日,除薛某账户仍然持有“精华制药”外,高勇所控制的其他账户组所持精华制药均全部卖出,共计卖出2535.62股,卖出金额16.84亿元。

也就是说,若黄晓明持有的143.66万股均在7月22日前卖出,卖出金额将接近1亿元

。而这1亿元,多少归黄晓明,多少又归高勇,外界则不得而知了。

“户主”罚不罚

因为操纵精华制药股票,证监会向高勇开除了高达17.9亿元的罚单。高勇一人被罚。其操纵的证券账户背后的所有人又是否需要连坐?这样以“代客理财”形式存在的股价操纵,责任又该如何认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