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丨黄晓明卷入巨额操纵股票案?澄清公告越描越黑( 四 )
因为操纵精华制药股票,证监会向高勇开除了高达17.9亿元的罚单。高勇一人被罚。其操纵的证券账户背后的所有人又是否需要连坐?这样以“代客理财”形式存在的股价操纵,责任又该如何认定呢?
一位接近监管人士对采访人员表示,操纵案件一般只认谁干坏事,就是谁控制账户和资金进行证券交易操纵市场,不论账户所有权人和资金来源。“除非有证据证明,账户所有人明知高是为了操纵还提供了账户和资金,如果还有分成,那就构成共同操纵,但证据很难取得,否则容易错罚无辜。”该人士称。
不过对于是否违反实名制,目前监管认定过程中也存在一定争议。当前有一派观点认为违反,也有一派认为不违反,理由是操纵者控制的账户实际上等同于其自己的账户。类似的概念还有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概念,以及信托法名义持有人的概念,还有交易所“过桥减持”的制度安排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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