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又治一老赖! 解气!( 三 )

在获得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却拒绝履行的证据后,高强一行人来到被执行人在天津的一处办公地点,但并未找到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文某。高强向工作人员讲明来意,要求被执行人在五日内履行完毕判决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如果仍旧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法院将依法对文某采取司法强制拘留措施。  

在工作人员接收了相关法律文书后,高强决定带领四名执行干警立即奔赴被执行人天津某钢铁公司所在地邯郸调查、取证。从天津到邯郸市涉县更乐镇有五百多公里,高强一行人不顾劳累,经过6小时的车程,赶到了被执行人公司所在地。执行干警和被执行人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接触,让他们通知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文某立即履行判决义务,否则法院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同时给文某下发传票,让其必须于2018年8月13日到阜城法院履行还款义务。

第二天一大早,高强一行人又赶到邯郸市区一工商银行,将相关联账户的流水交易记录进行了取证,这时被执行人法务部负责人主动联系高强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原来,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文某对法院的行动已经有所了解,自己也被法院干警的强力执行态势所震撼,意识到了错误,所以让工作人员主动联系法院,希望通过协商解决此案。得知被执行人的和解意愿后,高强一行人立马驱车返回被执行人单位,被执行人法务部工作人员代表其董事长文某承认了错误,表示在目前经营困难的情况下,愿意分期偿清欠款。在和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