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山西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二 )

  

1.临汾市建筑规划设计院院长刘小红等4人公款国内旅游问题。

2017年1月,该院院长刘小红、副院长王金龙、办公室主任孙立刚、规划所所长齐志强等4人以公务考察学习为名变相到湖南武陵源旅游,并违规报销餐饮住宿等费用3342元。2018年7月,刘小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金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孙立刚、齐志强二人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纪款予以追缴。

  

2.襄汾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史新喜公车私用问题。

2017年8月至2018年5月,史新喜违反公车管理规定,上下班使用公车,并在节假日及下班后将公车停放在其居住的住宅小区。2018年6月,史新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