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教育板块暴跌!民促法实施条例送审稿公布,对教育行业影响几( 五 )

3、 第十二条新增

“实施集团化办学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加盟连锁、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限制营利性学校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兼并收购,市场对此解读不一,但大多认为将对上市教育集团收购义务教育学校带来影响。

4、 第十五条,

明确成人培训教育机构可以直接申请法人登记。

分析指出,本条变化或将简化职业培训学校的审批流程。

5、 第四十五条,

民办学校应当建立利益关联方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

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与利益关联方签订协议的监管,对涉及重大利益或者长期、反复执行的协议,应当对其必要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