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川:推进人民币国际化需保持低调( 七 )

法律规则有待进一步完善

徐忠指出,应当清楚的一点是,金融对外开放并不是和大门紧闭完全相对的门户洞开,而是根据本国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逐步对外开放。他指出,金融对外开放和金融市场化改革也是一个逐步适应的过程,需要协调推进,而非等待全部条件都成熟再推进改革。

徐忠认为,当前中国金融市场在法律、制度、规则和监管等方面均有待进一步完善,不断提高与国际接轨程度。例如,法律方面,金融市场业务的安全高效运行离不开稳健、清晰、透明、可执行的法律基础,否则可能使金融市场参与者面临潜在的法律不确定性,影响业务开展,甚至造成风险。

其次,徐忠指出,在会计和审计制度方面,我国还有待进一步与国际接轨。例如,按照现行规定,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债券所披露的财务报告,必须要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或者财政部认可等效的准则编制,在审计方面也应由具有中国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如果用境外的事务所就不行,这实际上加大了境外发行人在境内债券的发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