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在劫难逃(16)

(三) 个人外汇管理政策

个人经常项目:

因私旅游项下可自由支取2.5万里拉现钞或者等值1万欧元外币出境,超过上述限额应向海关申报。

个人资本项目:

居民个人不得从境外银行或其分支机构获得外债、外汇消费信贷和抵押贷款。

(四)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政策

境外银行不得向除出口商、投资者之外的居民提供外汇贷款,土耳其金融机构可向居民发放期限超过1年且金额超过500万美元的外汇贷款;

对于商业贷款和特定贷款,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其在土耳其外汇储备的担保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