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们"彻底慌了!52家P2P平台怒了:已集体上报"老( 十 )
上报内容包括逃废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借款公司、平台名称、累计借款总额、剩余欠款金额、拖欠开始日期,是否失联与催收情况等。
有律师表示,事实上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贷行为的法律实质就是借款合同,仍受到我国合同法的保护。但由于我国征信体系的不完善,P2P的借款人未纳入到国家征信体系中,一些借款人产生了侥幸心理,P2P雷潮、流动性危机助长了此种心理。
据中国社科院金融所法与金融室副主任尹振涛观察,在雷潮下,各种人性被暴露,例如平台电催只要打电话,借款人就报案举报;借款人假扮投资人,大量涌入投资人群,恶意诋毁平台,希望搞垮平台,不用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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