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男子醉酒后路边酣睡 醒后身上财物全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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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资阳8月8日讯(蒋波)7月16日,乐至公安局接到一男子报警称,其醉酒后睡在路边一商店门口,醒后身上财物全不见了。8月7日,涉嫌盗窃的贺某被乐至县公安局依法执行了逮捕。





7月16日凌晨6时许,乐至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接到家住孔雀乡的唐某报警,称其7月15日醉酒后睡在了一商店门口,醒来后发现身上的手机和钱包都不见了。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通过询问报案人唐某了解到,7月15日晚23时许,唐某和朋友喝完酒准备回家,在走到县城北街的一家商店外时,因其醉酒就坐在商店门口睡着了,等到醒来时发现身上的钱包和手机不见了。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民警立即调取了案发周边的监控录像,在对监控视频进行仔细调查分析后,发现了一条重要线索。7月16日凌晨1时许,醉酒的唐某倒在商店外的路上呼呼大睡,一年轻小伙从此处经过时,先是走上前去看了看,随后小伙便在唐某身上四下摸索,趁其醉酒将其身上的手机和钱包全部盗走。





在充分掌握相关证据后,8月6日,民警在县城城区一民房内将涉嫌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嫌疑人贺某当场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贺某供述了其在16日凌晨回家时发现受害人唐先生醉倒在路边,便临时起意将唐先生的手机和钱包里面的5600余元现金盗走,还转走唐某绑定在微信上的一张银行卡上的5200元。同时,贺某通过唐某的微信,联系上唐某的一个微信朋友,称要买家具,需要借钱。唐某的朋友通过微信转了9600元,嫌疑人贺某将这9600转到了自己的微信上。在大量证据面前,贺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8月7日,犯罪嫌疑人贺某已被依法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图片由乐至县公安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