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撞身亡,无监控无目击者!法院:路过的9辆车都担责,因为.( 九 )

法律选择推定因果关系经交警部门认定,黄某义等驾驶的9辆车均在事故发生的时间段经过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

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

,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在存疑车辆未能充分举证证明所驾驶的车辆与事故发生无因果关系时,可认定他们构成共同危险行为,连带承担赔偿责任,从而

使受害人的权益得到救济。

难道此类事故产生的后果

不可避免?

其实,并不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