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组织作弊者分别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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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章无涯等6人利用无线传输方式,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中组织30余名考生考试作弊案作出一审宣判。章无涯等6人被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1年8个月不等刑罚,并分处4万元到1万元不等的罚金。据悉,此案系近年来北京市发生的最大规模的一起组织考试作弊案件。





6名组织者分工明确,突破考场信号屏蔽进行作弊





据了解,章无涯、吕世龙、张宗群分别注册成立公司,从事教育咨询等业务。2016年11月左右,章无涯设计以无线电设备传输考试答案的方式,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中组织作弊,并以承诺保过的方式发展生源。吕世龙、张夏阳、张宗群负责为章无涯招募考生,并从中获取收益。其间,章无涯购买信号发射器、信号接收器等作弊设备,张宗群、吕世龙、张夏阳将信号接收器分发给考生,并以模拟考试等方式配合章无涯组织考生试验作弊设备;章无涯让李倩找同学帮忙做答案。





2016年12月23日,章无涯在北京京师大厦、贵州大厦、如家快捷酒店中国传媒大学西门店登记房间,将笔记本电脑、手机、信号发射器等设备放入房间并予连接,指导李倩、章峰操作电脑及发射软件。24日上午,章无涯等6人在不同地点,组织33名考生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能力考试中作弊。当日,6被告人被民警抓获。





主审本案的海淀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法官曹晓颖表示,本案涉及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属国家级重要考试,作弊考生人数多、涉案范围广、组织规模大;组织考试作弊行为有计划进行,既有考前培训、模拟考试,又有试验设备、统一话术;作弊器材隐蔽,既有橡皮接收器、丝巾接收器,又有微型耳机。而且,被告人通过互联网、采用无线传输等突破考场信号屏蔽的技术手段进行作弊,作弊行为贯穿考场内外,严重扰乱了考试的正常进行,社会危害严重,6名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作出上述判决。





考试作弊向信息化组织化发展





曹晓颖指出,随着科技发展,考试作弊行为也逐渐从“打小抄”“找人替考”等个人行为,向穿越时空、内外联合等信息化、组织化方向发展,作弊涉及面更广、防范难度加大,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相互依赖、分工严密的利益链条,惩处难度逐渐加大。因此,在刑法修正案(九)中增加了组织考试作弊罪,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犯罪,为考试作弊提供试题、答案的犯罪,以及代替他人或者找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犯罪的规定。





据不完全统计,自2016年以来,北京市各级法院适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审理的涉考试类犯罪案件34起,其中组织考试作弊罪4起、代替考试罪29起、非法提供试题罪1起;主要涉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教师资格考试、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等类型;犯罪手段多种多样,既包括代替别人参加考试、找别人代替考试、居中介绍考试,也包括考前泄露题目、考试中内外呼应使用无线通信设备作弊;同时,各被告人为实施考试类犯罪,也实施了伪造证件、非法获取国家秘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以及扰乱无线电通信管理等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





“考试作弊不仅破坏了考场环境,而且侵害了考生之间公平竞争的权利以及国家的考试制度。希望组织者不要心存侥幸,也希望每位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诚信考试,拒绝作弊。”曹晓颖说。





(本报北京8月7日电 本报记者 靳昊 本报通讯员 安子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