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山西省国土厅通报4起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三 )

 

 3、吕梁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刘建国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问题。

2010年1月,时任吕梁市国土局矿管开发科科长刘建国,利用职务便利为李贵安和申全才在办理石料厂采矿许可证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人民币5万元。2013年9月,刘建国在入党时向党组织隐瞒其收受他人财物的严重问题。2018年6月,刘建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7月,被免去吕梁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4、太原市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科员骈海鹏等违规收受好处费问题。

2018年5月,太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科员骈海鹏为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人员压缩办理时限,收受其好处费现金600元。同年6月,骈海鹏受到记过处分。 2018年5月,太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聘用人员张靖为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人员压缩办理时限,收受其好处费现金300元。同年6月,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