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实行“养狗计分制”,百余狗主人扣满12分参加考试( 三 )

采访人员从济南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因犬只扰民等犬患问题突出,济南从2011年开始进行大规模的养犬专项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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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日,济南市正式实行养犬登记信用计分制。

第一次查处犬只扰民、遛狗不拴绳、不携带犬证犬牌的行为,民警将对犬主进行警告,并扣除3分;第二次查处时,将按照情形对犬主处以200元至500元的罚款,并扣除6分;第三次查处时,对犬主扣满12分,同时,狗证若未年审也将一次扣除12分。扣满12分的犬主将被暂时没收犬只,到指定地点学习相关养犬法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领回犬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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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民王先生就是其中一位被扣分的犬主。王先生告诉采访人员,2017年3月至7月期间,他在小区遛狗时,因两次未拴狗绳被扣去6分。王先生表示,在被扣除6分后,他害怕狗被没收,此后出门遛狗时都会给狗拴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