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法庭”审判 能教育更多人不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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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一段视频,让一位警察火了。湖北省恩施市公安局盛家坝派出所所长秦探,在审讯诈骗孤寡老人低保款的男子时突然发飙,拍桌子呵斥。消息传出,网友力挺秦所长,一边倒地称赞警察是有血性的人民公安,一点不违反警务规定,还起到了震慑作用。





这两名男子窜入湖北恩施盛家坝乡未通水泥路的偏僻村组,专挑吃低保的老年人作案。他们利用老人的淳朴善良,以“以零换整”“借钱”为幌子,先后诈骗6名出于好心帮忙的老人,而那些老人的全部生活费,只有这几百元低保款。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民警终将两名欲再次作案的流窜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为6名老人追回全部被骗现金。





诈骗老人、伤害孩子,除了国法不容,行为人还触犯了百姓心里的底线,秦所长的发飙,代表了民众对其发自内心的声讨。按刑法规定,几次几百元的犯罪金额不会被施以很重的处罚,秦所长的发飙更不代表可以法外加刑,但嫌疑人应该听到了所有民众的“审判”。





国家公务人员或者在受关注度很高的单位工作的人,他们的言行是被程序严格规定的,不能有太多“自选动作”。但制度的规定不能限制住他们人性一面的自然流露,不能拿标准动作给他们的标准外动作扣分,要注意到这些人流露感情时与社会认知的高度一致性。





我们经常说立法和执法“对犯罪分子形成威慑”,而发飙所长代表的民众意见,在道德法庭上对嫌疑人的审判,能教育更多人不能去以身试法。





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