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瞪羚企业”认定奖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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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昨日,佛山高新区管委会正式发布《佛山高新区瞪羚企业认定及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和《佛山高新区制造业单打冠军企业认定及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对首次通过佛山高新区“瞪羚企业”认定的,给予25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针对单打冠军企业,意见稿还提出鼓励企业并购重组,根据并购重组类型和交易额,给予境内并购实际发生费用的50%补贴,每年每家企业补贴最高200万元;给予境外并购实际发生费用的20%补贴,每年每家企业补贴最高1000万元。





“瞪羚企业”须满足两大指标





“瞪羚企业”的认定,须同时满足“规模效益指标”和“创新门槛指标”。





在规模效益指标方面,入选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是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15年,近4年每年总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且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且上一年度正增长;二是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15年,近4年每年雇员总数不少于100人且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且上一年度正增长;三是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且上一年度总收入不低于5亿元,且近3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下降比例不超过10%);四是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且上一年度总收入不低于10亿元,且近3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下降比例不超过10%)。





在创新门槛指标方面,入选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是近4年平均研发投入强度(4年研发投入总和/4年收入总和)达到2.5%。二是仅有上一年度收入数据的企业,上一年度总收入>5亿元且注册时间不超过8年;有效数据两年以上的企业,上一年度总收入>1亿元且两年复合增长率>30%。





奖励:





机器人应用项目奖励50万元





意见稿提出,对首次通过佛山高新区“瞪羚企业”认定的,给予25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对于认定的瞪羚企业按本年认定的研发投入总额的20%额外奖励,最高不超过60万元。为了推进企业智能化升级,对于认定的瞪羚企业,被评选为佛山市机器人应用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额外资金奖励。同时,鼓励符合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瞪羚企业转化或应用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成果,对成果交易受让企业给予首次成果交易费用10%的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