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通报2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例( 三 )

时任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杨税务派出所所长姚连涛,指导员贺晓红,副所长赵俊生、纪山成,收受杨玉忠财物,与杨玉忠黑势力团伙相互勾结,报案不受、有案不立、立案不侦,充当“保护伞”。时任安次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孙玉文(已故)违规处置群众举报,导致杨玉忠涉嫌挪用资金问题未按规定受案立案。

姚连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其他人员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撤职等处分。安次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邢哲杰对查处杨玉忠涉黑团伙不力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安次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友明和安次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岳首山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时任杨税务乡北小营村党支部书记王凤泽、村务工作负责人张炳秋受杨玉忠拉拢腐蚀和操控,伙同杨玉忠贪污征地补偿款,以虚假拆迁户名义对外出售回迁房并领取过渡费。王凤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张炳秋被取消村务工作负责人资格,并移送司法机关。

时任杨税务乡党委副书记文大全、北小营片区工委书记孟令申利用职务便利,为杨玉忠把持村街事务谋取利益提供便利,充当“保护伞”,并伙同时任安次区建设局副局长李昱铮等人贪污地上物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