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意见征集今日收官:汇集意见已近13万条( 八 )
(图):个税改革意见征集今日收官:汇集意见已近13万条。图片来自互联网与傻大方资讯无关。
按照之前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这意味着,原来最高是20%的个税,现在累进税率制下,最高可以达到45%,所以对于高收入自由职业者来说,缴纳的个税可能会增多。
北京智方圆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冬生曾建议称,劳动所得不应成为个税调节的重点,应适当降低综合收入的最高税率。综合考虑个税的调节重点,结合周边国家最高税率,可以考虑降低到40%或35%。
最后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根据《草案》,个税法此次修订拟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但在施行前,自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的收入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新的税率表来计算纳税款。这意味着个税减税红包有望在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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