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定价项目再削减30% 竞争性领域价格基本放开( 二 )

严鹏程介绍,此次修订在保持2015年定价目录的总体框架不变、保持13类的定价类别不变、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方向不变的基础上,对定价项目作了3种不同方式的改变。

放开一批:进一步大幅缩减政府定价项目。此次政府定价项目缩减到32项左右,保留的定价项目均具有典型的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或网络型自然垄断特征,包括电力、燃气、供排水、供热、交通运输、教育、医疗服务、养老服务、殡葬服务、保障性住房、文化旅游、环境保护、重要专业服务等13种(类),大部分南方省份没有供热,只有12类。

下放一批:把定价权限进一步下放市县。将直接面向基层、区域性特征明显的商品服务定价权,授权市县管理。大部分省份将道路客运领域的定价收费,部分医疗、殡葬、养老服务价格,部分景区门票价格,部分公办幼儿园收费等的定价权限,下放给市或市县人民政府。

规范一批:进一步规范了定价项目的分类和名称。

对燃气、交通运输等类别的定价项目进行缩减

此轮地方定价目录放开了竞争性领域和环节的商品和服务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