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都范围内”每月最低1650元
小编来了!今天看到一篇文章说的是‘“大成都范围内”每月最低1650元’,特意拿来分享给各位看官,如果你也觉得这篇文章不错,记得分享哦!
正文开始:
7月16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官网获悉,成都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成都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下发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今年7月起执行。
“大成都范围内”每月最低1650元
调整后的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每月1780元(每日81.84元)和每月1650元(每日75.86元)。调整后的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每小时18.7元和每小时17.4元。
具体来讲,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780元(每日81.84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8.7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650元(每日75.86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7.4元。
最低工资包含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通知》明确,上述最低工资标准包含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项: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通知》强调,用人单位有执行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义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应得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即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赖芳杰
- 成都大妈遗物中还有10盒“蛋白肽” 追踪:涉事门店被封
- 点赞!重庆酒楼一男子摔伤 幸遇成都志愿者齐施救
- 成都对“极客”敞开怀抱 落户高新区可获最高100万创业基金
- 成都可以打造网络安全创新的新名片
- 成都高新区:全方位加强关键事的廉政风险防范
- 马场“越狱” 群马狂奔成都天府大道
- 快讯:陕西汉中发生5.3级地震 成都重庆等地区有震感
- 从警17年后他决定辞职,在昆明开了这家三哥田螺,主打成都江湖菜
- 成都老人迎118岁生日:喜欢照相 饮食清淡 少动气
- 成都9月将推约3.1万套商品住房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