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卷款关门消费者索赔无门 预付卡资金缺乏监管投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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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0多件!省消保委昨天公布的上半年消费投诉数据显示,预付式消费投诉依然居高不下,占总投诉量近10%。





记者调查获悉,去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对预付卡的监管进行了明确规定。但一年过去了,由于种种原因,预付卡监管新规遭遇了“执行难”。





去年8月20日,市民宋先生在某健身房办了一张亲子游泳卡,套餐为4000元60次。日前,宋先生孩子去消费时却被告知,暑期该卡无法使用。宋先生与经营者协商无果后,遂投诉至省消保委。





省消保委调查后认为,经营者虽然自称办卡时已告知消费者使用限制,但无法提供完整合同和相关证据。经协调,经营者为宋先生补办了若干张暑期使用的游泳劵。





类似纠纷很多。前不久,孟女士在南京某连锁美容美发店消费时,该店工作人员推荐烫发疗程和产品,且承诺重新办理疗程卡即不收烫发费用(1500元)。充值1万元后,理发师又以自己无能力做为由推荐另一名师傅,要求孟女士继续充卡。孟女士前后共充了4万余元,一段时间后却发现该疗程并不能烫发,存在虚假宣传,遂投诉至省消保委。





省消保委调查后指出,该店为招揽生意随意发卡,超过《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的规定,且提供的服务与消费者需求不符,消费者要求解除合同的诉求理应支持。经协调,该店退还孟女士未消费的3.7万元。





“近几年,预付式消费纠纷频发,已成为各地消费投诉的热点和难点。”省消保委相关人士介绍,2016年我省共受理预付式消费投诉1.1万余件,去年增长到1.5万余件,今年上半年则已受理5400余件。预付式消费模式已从最初的美容美发行业,向健身、餐饮、食品销售、装饰装修、洗涤洗染、教育培训等多行业、多领域发展,成为一种横跨商品和服务的经营模式,也成为一种监管难维权难的消费方式。





新版《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专门对预付式消费中的合同签署、发卡限额、退卡方式及损害赔偿等方面作了明文规定。但由于预付式消费涉及行业较多,主管部门不统一,投诉处理难以落实。





“另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是,现在发卡无准入门槛、资金缺乏有效监管。”南京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人士指出,确保资金安全是消费者的首要权利。但目前经营者中途关门卷款而走、消费者索赔无门的事件屡屡发生。新版《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虽然提出,鼓励经营者在商业银行开立预付卡资金存管账户,在经营场所定期公示预付卡资金总量和使用情况。但由于只是“鼓励”,而非“强制”,效果并不显著。





此外,发卡陷阱出现“变种”。新版《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规定,单张记名预付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但一些经营者为规避上述责任,采用发放不同名目卡片的方式,多渠道收款,某些消费者在单个经营者店中可能有多张预付卡。





“总体来看,如何从源头遏制经营者不合规行为、化解纠纷,已成为行政部门和消保组织亟待攻破的壁垒。”省消保委相关人士指出,预付式消费投诉常年多发,除经营行为难以约束外,消费者盲目冲动消费也是一大主因。因此,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预付卡式消费时,一定要谨慎理性,提高防范意识,先询价后消费,不轻信口头承诺,坚持签订合同,理性充值,不要因商家宣传的优惠折扣而冲动消费。办卡后,一定要索要票据,妥善保管好发票和消费凭证,一旦发生问题便于维权。





本报记者 邹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