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性骚扰博导被停止任教资格 举报女生:心中石块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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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牛后续





昨日,紫牛新闻报道了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博士生导师张鹏被指性骚扰师生一事,并采访了举报张鹏的一位受害女生。当天,中山大学对此事通报称,对张鹏作出停课处理,停止其任教资格,取消其硕士生、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终止与其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工作合同,并报请主管部门,取消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称号。





紫牛新闻昨日在文中提到,接受采访的受害女生笑薇等同学5月4日向学校递交了举报信,而中山大学向媒体透露称,今年4月份,学校已经开始对张鹏有违师德师风的情况调查核实,这说明学校当时处理张鹏的缘由并非是其对笑薇等女生进行性骚扰的事情,很可能是另有受害者。





昨天,中山大学在这篇通报中也有提及,证实了在笑薇等同学举报前,学校在4月8日已经接到另外一名女生的实名举报,而且经调查确认张鹏存在违反党员生活纪律的不当行为,故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接到第二封实名举报信后,学校及时开展核查。得知母校的处理结果后,笑薇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下,但她尚存顾虑,“除了中大社人院,其他学院或高校可能也存在教师性骚扰学生的情况。”她期待中大后续能出台针对性骚扰的反馈机制,在高校界做出表率,在遇到同类事件时,学生不仅有地方申诉,而且可以得到迅速反馈。 紫牛新闻记者陈迪晨实习生孔德淇





中山大学通报





我们注意到近日网上关于我校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教师张鹏存在有违师德师风行为的信息。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今年4月8日,我校纪委接到校内某女生的实名举报,反映张鹏存在有违师德师风的不当行为。当天校纪委即通过调查谈话和调看监控视频等方式,对举报内容进行了初核。经学院和学校审查,确认张鹏存在违反党员生活纪律的不当行为。4月23日,根据张鹏所在党支部、学院党委的讨论和建议,经中共中山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第1次全体会议审议,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学校决定给予张鹏党内警告处分,并于5月3日向举报女生反馈调查和处分结果。





5月4日,我校纪委收到校内另一名女生对张鹏的实名举报,举报内容涉及其他女生,学校及时开展核查。6月29日,学校纪委、监察处及相关部门就新调查核实的情况进行集体审议,决定建议学校给予张鹏警告处分(政纪)。7月2日,2018年第8次校长办公会审议了相关调查结果和处分建议,基于张鹏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事实,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二十条第七款和《中山大学教职工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九款规定,决定给予张鹏警告处分(政纪)。同时,责成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启动相关程序,以停止张鹏的教学安排、教师资格和研究生导师资格。





根据校长办公会议的决定,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启动相关程序,对张鹏作出停课处理,停止其任教资格,取消其硕士生、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终止与其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工作合同,并报请主管部门,取消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称号。





中山大学始终坚持师德为上,对任何有违师德师风的行为,无论是谁,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容忍,坚定地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感谢广大师生校友与社会各界关注学校发展,欢迎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