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养老金14连涨:继6省份上调后,这三地“接棒”( 二 )

新华社报道称,此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6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

而对与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则按高龄倾斜调整标准调整。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此前,湖北省也宣布,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再次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5.1%。

湖北省人社厅规定,所有调整对象按退休退职时间分为三档进行定额调整。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1996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以及200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分别按45元,40元和35元的标准定额增加养老金。

此外,7月4日陕西省人社厅宣布,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4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48元,并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对高龄退休人员,70至74周岁的,增加10元;75至79周岁的,增加20元;80周岁及以上的,增加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