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整版刊文: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时不我待( 四 )

着力提升整体效能

健全国家创新体系,需要明确其功能定位。在坚持保障安全、驱动发展、服务转型、引领未来原则的基础上,厘清创新主体发展的目标和使命,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在前沿领域乘势而上、奋勇争先,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正如习近平同志强调的,“要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牵引,在实践载体、制度安排、政策保障、环境营造上下功夫,在创新主体、创新基础、创新资源、创新环境等方面持续用力,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在明确技术创新、知识创新、国防科技创新、区域创新和科技中介服务等功能的基础上,国家创新体系的系统布局可以进一步调整优化。主要包括:第一,国家安全创新体系。核心是以保障国家安全为使命,综合集成各类创新主体,推进军民融合,服务国家安全。第二,国家研究试验体系。主体是世界一流科研院所和大学,目标是为培育未来产业提供源头技术,掌握全球科技竞争先机。第三,国家产业创新体系。主体是世界一流创新型领军企业,系统整合国家各类创新平台,为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支撑。此外,国家创新体系还包括区域创新体系、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