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不是药神》30亿票房,北京文化能赚多少?( 七 )

 

根据业内人士提供的制作方票房分成公式:


北京文化的制作收入=票房×(1-5%电影专项税-3.3%营业税)×43%;

 

20亿元×(1-5%电影专项税-3.3%营业税)×43%=7.89亿元。


如果将1500万元的投资按票房分成15%来计算,

北京文化作为制作方的票房分成将是1.18亿元。

 

另外,计算发行收入:


行业内普遍的发行方收入,一般是占制作收入的5 %,则具体公式为:发行收入=总票房×43%×5 %

 

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北京文化作为发行方的收入=7.89亿元票房收入×43%×12%=4071.24万元。


依据上述数据,假如《我不是药神》的最终票房为20亿,北京文化预计可以赚得1.59亿元,最终分成仍需要按照当初签订合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