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葵花药业等25家企业生产31批次药品不合规( 二 )

经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江西古方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湖南省弘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省金芙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广东一信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厂生产的4批次薄荷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显微特征、薄层色谱。

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生产的4批次炎立消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叶酸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有关物质。

经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乙肝扶正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水分。

经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吉林恒星科技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硬脂酸红霉素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水分、溶出度。(详见附件)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