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女子地铁被偷拍 “凶手”竟是蔡当局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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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女子地铁被偷拍 “凶手”竟是蔡当局高官

  台湾女子地铁被偷拍,报案后才知“凶手”是蔡当局高官。(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国发会副主委”邱俊荣在捷运站偷拍女子背影被发现。消息在社群网络传开后,邱俊荣原本表示是“不慎失手拍到该位女士的背影”,但被拍女子昨天下午到警局提告,风波愈演愈烈。他昨晚以事件影响不好为由请辞,立即获准。邱俊荣除了向当事人及社会大众致歉,也表示会坦然静候调查。

  被偷拍的陈姓女子(22岁)到案后指出,前天下午她在西门捷运站领钱,当时她根本不知道自己被偷拍。她领完钱离开时,一名路过的热心女子拦下她,告诉她“被偷拍”,她才和这名女子回头去找偷拍的男子。

  陈女说,当时并不知邱俊荣身份,邱面对两人询问,看起来相当紧张,拿出手机边说不好意思边删除照片,强调是误会,随后三人就各自离去。陈女表示,当时并未报警,因回家后一直感到心理不舒服,才决定提告。她和男友也是昨天下午才知道邱俊荣的官职。

  万华警分局表示,将通知邱俊荣到案说明,并已经调阅现场监视器画面,厘清案情。有检察官表示,妨害秘密罪前提是:持器具、工具等设备拍摄他人隐私,意谓“不想让他人看到的行为或部位”,若照片仅拍到穿短裙的大腿,只能说行为不当,难以构成妨害秘密罪,但若拍到大腿内侧、底部则有可能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