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老赖车辆 申请人竟卸下车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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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的4个轮子全部被拆卸掉了





本报记者杨渐通讯员今法





老赖东躲西藏、拒不配合,这是法院执行中常见的事。





但下面这个案件,却完全反了过来,余某作为申请人,竟然在法院执行过程中,不配合且态度恶劣。





法院执行是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余某为什么不配合呢?





事情要从几年前说起,因为资金周转,余某先后借给傅某几十万元,欠款到期后,傅某一直没有偿还。今年5月份,余某向开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标的为20万元。





法院受理后,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傅某名下有一辆车可供执行。“是一辆红色路虎车,价值在50万元左右。”随后,法院依法对该车辆进行查封,但实际上这辆车却在余某的手中。





“正常的执行流程,是由法院对车辆进行拍卖处理,执行所得款项用来偿还申请人的债权。”然而,法院多次约谈余某,责令其将车辆交由法院进行处置,却均遭到余某拒绝,同时他还要求处理该案借款担保人(傅某弟弟)的财产。





这辆车处置完成后,明明够偿还欠款,为什么又要牵扯到傅某的弟弟?





原来,余某除了在这起案件中有被法院认定的20万元债权,与傅某还存在未经法院判决的25万元、18万元债权纠纷,其中傅某已还款20万元,还欠23万元。





“这次申请执行的是20万元欠款,傅某另外还欠他23万元,加起来就是43万,他怕车子拍卖后只能得到20万元,另外23万仍没着落,就想把车子控制在自己手里。”执行法院介绍说





沟通中,余某表示,让他把车子交给法院处理也行,但法院必须对傅某弟弟的房产进行处置,执行款项用来偿还剩下的23万元欠款。





“一码归一码,这次申请执行标的是20万,剩下的钱款可以去起诉,经判决认定后再申请执行。”执行法官的解释,并没有打动余某,他仍拒绝配合法院执行。





法院决定强制执行。7月3日上午,执行干警赶到余某停车地点,依法对车辆进行查封。“车子被他停在一个停车场,我们赶到时,4个车轮子已被卸掉,藏起来了。”





余某的行为已经严重阻碍法院执行工作。随即,执行干警将其带回法院做进一步处理。





在执行干警的批评教育和法律解释后,余某最终认识到自身错误,用悔过书表达了歉意和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并保证将尽快把涉案车辆交付法院处理。当晚7点左右,余某将车辆交至法院。





执行干警表示,申请人作为案件执行立案申请一方,法院有义务也有责任保障其合法权益,但作为申请人也应该秉持理性、合法、合理诉讼维权的法律意识、诉讼观念。一旦申请人维权方式不当,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开展,法院在保障其合法利益,执行被执行人的同时,也绝不纵容其违法行为,可依法对其进行惩处。





开发区法院提醒包括申请人在内的当事人,应合法合理进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