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营业部老总炒股遭罚,炒亏12万还罚16万,今年被罚已有13位涉( 七 )

时任国联证券员工张锋,利用妻子账户获利9.4万,江苏证监局对其开出18.8万元罚单。

时任国联证券员工徐斌武,利用妻子账户获利189.2万元,江苏证监局对其开出380万元罚单。

时任山西证券信息技术岗员工贾俊琪,利用“贾某兰”“高某琴”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累计成交金额9665.39万元,账户合计盈利34.30万元。山西证监局对其累计罚没68万余元。

守住红线,切莫“手痒”

监管层对于“从业人员炒股”一向明令禁止。

《证券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禁止证券从业人员在任期或法定期间内进行股票交易的规定,其规制目的在于防止证券从业人员利用其业务和信息优势参与股票交易而不利于其他投资者,保证证券交易活动的公开、公正,也是防止内幕交易的重要措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