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者怎样打官司才能不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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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机动车撞伤,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伤者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机动车全责的事故来说,伤者根本不用担心官司的输赢。但是,对于伤者也要承担部分事故责任的交通事故,打官司是否就可能会输呢?





2017年11月,王女士在中山南路鲁班路附近被曹某驾驶的车辆撞伤。后经交警部门认定,王女士与曹某对该事故承担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王女士随即被送医救治,治疗终结后经鉴定因交通事故受伤,患器质性精神障碍,构成八级伤残。





事后,王女士多次找曹某和小轿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协商解决赔偿问题,但是对于部分赔偿项目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王女士家属认为自己有事故责任,不愿意通过诉讼解决,害怕官司会输,自己要承担诉讼费和律师费。案件迟迟无法推进,一度陷入僵局。直到最近,王女士偶尔咨询了“新民交通法援”平台,才彻底搞明白案件输赢的问题,并最终在法援律师的帮助下,圆满解决了赔偿问题。





法援律师告诉王女士及其家人,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输赢并不是按照事故责任来判断的,部分项目的赔偿金额也不能用输赢来判断。如果法院支持了伤者的全部诉讼请求,则意味着伤者全赢;如果法院支持了伤者的部分诉讼请求,则意味着伤者赢了一部分、输了一部分;如果法院驳回了伤者的全部诉讼请求,则意味着伤者输了官司。





对于王女士来说,在起诉的时候,已经考虑到自己应负的责任,剔除了应当自负的部分,仅要求曹某和保险公司按照其应承担的责任,来计算赔偿金额,提出诉讼请求,那么法院审理判决肯定是支持她的诉讼请求,这样就不存在败诉或输官司的问题。由于诉讼费是根据王女士的诉讼请求来计算的,也就不存在自己承担诉讼费的问题。对于律师费,也是根据伤者的伤残等级和判决赔偿金额来认定的,更不会与事故责任有关。当然,对曹某的车辆修理费,王女士承担一半也是理所当然的。





新民晚报记者 李一能